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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新聞訊息: 違反最高罰1500萬!環保署公告空汙排放限值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

2019-05-22 18:23聯合報 記者吳姿賢╱即時報導
摘至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828361

環保署今日預告「第一批固定汙染源有害空氣汙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草案,將優先公告73項有害空氣汙染物名單;另訂定戴奧辛、氯乙烯、鎘、鉛及三氯乙烯等五項有害空氣汙染物的排放限值,違反法規最高可罰1500萬元。

空汙法第20條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排放空氣汙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去年8月修法增訂,排放標準應含有害空氣汙染物,其排放標準值應依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及防制技術可行性訂定,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為配合修法,環保署今天預告「第一批固定汙染源有害空氣汙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草案,參考美國、歐盟、德國、日本、韓國等國或組織列出的有害空氣汙染物列表,篩選候選物種清單,再以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公布的物種危害性為基礎,彙整出73項優先列管的有害空氣汙染物名單,包括61項有機性有害空氣汙染物、8項重金屬及其化合物及4項其他類別,未來將採批次公告方式逐步增加列管物種,並於法規公告日即生效。

去年空汙法也增訂,排放空氣汙染物違反排放限值,足以損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表示,本次草案透過健康風險評估方式訂定排放限值,包括短時間急性暴露下對民眾產生危及生命的健康影響、甚至死亡的汙染物濃度值,並參考產業現行空汙防制技術現況,在具有可行汙染減量技術下,若防制設備完全失效,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有害空氣汙染物濃度。

環保署表示,草案參考國內外各類有害空氣汙染物暴露下對人體健康或致死相關參考濃度值,並檢視我國產業有害空氣汙染物排放現況及檢測數據等本土化資料,採滾動檢討方式分批訂定固定汙染源有害空氣汙染物排放限值,本次優先訂定戴奧辛、氯乙烯、鎘、鉛及三氯乙烯等五項重要有害空氣汙染物的排放限值,並於法規公告日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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